Documento - China: Legacy of the Beijing Olympics - China's choice: Campaign introduction
北京奥运传承: 中国的选择
“……奥林匹克精神追求一种在努力中求欢乐的生活方式、具教育价值的良好榜様以及对世界基本道德的标准尊重。”
《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精神的基本原则,第1段
2008年8月8日,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北京举行。在申办08年奥运会期间,中国当局宣布,如果北京获选举办奥运会,中国的人权状况将会得到改善。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申办委员会秘书长王伟表示:「我们坚信,在中国举办奥运会不仅会促进我们的经济发展,而且还会改善各种社会状况,包括教育、健康和人权。」奥申委的其它成员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北京市长刘淇于2001年表示:「[奥林匹克运动会] 将有助推动所有经济与社会计划,并对继续发展我们的人权事业有利。”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一直重申,期待北京被选择为此届奥运会的东道国后,中国的人权状况会得到改善。国际奥委会曾经表明,他们希望由国际人权组织,包括国际特赦组织来监督并报导中国的人权状况,奥委会还会积极听取这些组织的意见。中国如果在筹备奥运会期间未能解决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国际奥委会将不得不采取行动。2002年4月,Jacques Rogge说: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敦促中国政府尽快改善他们的人权记録,假若保安、流程安排或人权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充分解决的话,我们将采取行动。
中国当局其实拥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履行在申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时作出有关改善人权的承诺。无论是中国对国际人权作出的承诺,以至奥林匹克的精神都坚持「运动权是一种人权」,并坚决尊重“世界基本道德标准”,这都说明尊重人权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
尽管改善人权的主要责任落在中国政府的身上,但是国际奥委会也肩负《世界人权宣言》定下的义务,宣言说明每一个人及社会团体均有义务促进尊重人权。
自2001年以来,中国当局以及国际奥委会每谈到奥运会可能会给北京和中国带来的积极影响时,一直将重点放在改善经济、环境和国际形象上,却甚少谈及如何延续奥运会中改善人权状况的力量。过去二十年来,中国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引起了巨大社会变迁,不过在经济成果和保障各种人权的成效之间,仍然存在着落差。我们必须立即终止这种有意使人权发展举步不前的局面,以及加速落实各种相关的改革举措。
人权得到尊重、保护和落实可以是奥运会的一个正面成果 —不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话,中国举办的奥运会不仅得不到人们的认同,中国也会继续被世人视为一个压制其国民的国家。
Amnesty International 26 February 2008 AI Index:ASA 17/028/2008